为规范我院采购工作,保证采购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我院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日常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一、比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比选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日常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
2.比选采购人(全称):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项目中标人向比选中标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4.采购代理服务内容:
4.1比选中标人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比选中标人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拟投入本项目采购人员至少5人。
5.代理服务内容:医院日常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备案登记审核通过的招标的机构。
3.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人员至少5人,且全部具备政府采购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近三年在招标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项目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1.时间:2020年3月15日上午9:00至11:00。
2.地点: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四楼接待室。
3.需提供材料:比选申请书。
特别提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四、公告发布媒体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ssiyuan.com)
联 系 人:王希光
联系电话:1880328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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